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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昨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报道了辽宁省原省人大代表候建军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抚顺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真是大快人心! 为什么邪恶这么猖獗?作为省人大代表竟视他人生命为草芥,视法律为儿戏,公然故意杀人,社会能不愤恨吗?候建军触犯死罪,那怕他再有钱、再有势、再有名,也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这就是民意,民意既天意,民意天意不可违啊! 灿,老爸今天还上网查看了更多有关候建军故意杀人案的信息。侯建军故意杀人案与敖力故意杀人案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是犯罪情节极其恶劣,都是为保命而投案,投案后不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并企图推卸罪责,抚顺中级人民法院以大量铁的事实证据认定候建军犯故意杀人罪,并认定侯"自首"情节不成立,一审判处侯死刑。抚顺中级人民法院对法律的理解是全面而正确的,老爸对此表示赞同和支持。如果神圣法律不将候建军、敖力之类社会毒瘤坚决铲除,社会焉能和谐?这也是一个硬道理,是人们从惨痛的教训中和社会需要的现实中得到的深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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