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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日 星期日 晴 新年的第二天,仍是晴天。 灿,今年的元旦,老爸老妈盼你回家盼得好苦,盼得心好痛,你能想象没有你的元旦是多么的凄凉吗?我们内心是如何在滴血吗?我们苦苦思念你的泪水能干吗? 可是,我们想你又有什么用,能把你想回家吗?不,这已成为不可能!万恶的凶手灭绝人性,丧尽天良,夺去了你美丽而保贵的生命,叫我们如何能承受,如何想的通? 如果法律对一个只顾自己感受和欲望而摧毁他人生命和幸福的人渣,对一个不畏天谴不畏公愤的凶手,对一个具有毒蝎之心豺狼本性的恶魔宽容放纵,不将此铲除,法律主旨精神将何存?那将是对法律的最大讽刺和亵渎! 我们痛失爱女已是无法挽回的损失,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千千万万个女儿的幸福和生命不再被邪恶毁灭。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的安宁是法律的神圣职责,这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否则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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